惠山区都芯公园景观概念设计及策划方案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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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惠山区都芯公园景观概念设计及策划方案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惠山区都芯公园景观概念设计及策划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125.32 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惠山区都芯公园景观概念设计及策划方案项目,总体研究范围为奥莱片区的寺头港两岸滨水空间,惠山大道以东、天明路以西的绿化景观公共空间的总体研究,范围约43.5公顷;设计范围为都芯公园、天一路北寺头港两侧区域,占地面积约12.2公顷(不包含水域面积),设计内容包括景观概念设计及策划方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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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报告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 3.1.3、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近三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3.1.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3.1.6、投标人须提******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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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08日 18时 至 2025年08月13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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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9日 14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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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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