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委员会综治办,项目已具备选取条件,现诚邀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询价范围
(一)项目名称:拉萨高新区综治办关于藏胞接待室购置基本设施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二)项目地点: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综治办4110室
(三)采购内容:藏胞接待室购置基本设施采购(含安装)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经非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公司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文件编制要求
(一)报名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名文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选取控制价:65344元。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办公室。逾期递交的询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询价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4日17:00
地点: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综治办(民宗局)
八、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布栏、门户网站
九、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综治办(民宗局)
******管理中心(孵化器)5号楼柳梧新区管委会4110室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十、其他事项
(一)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二)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询价。
(三)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询价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五)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高新区综治办(民宗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