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4年7辆商务车辆购置项目
二:供货范围:7辆商务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上牌、验车、验收、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式)。
三、项目内容:7辆商务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上牌、验车、验收、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式),并提供必要的随车资料、随车工具、附件和易损件。本次报价总价应包含净车价、上牌费用、车辆购置税(根据实际车型购置)、三台车辆的广州车牌指标。保险不含在报价总价中,保险费用由买方支付。卖方代办缴纳购置税、购买保险等手续。
四、项目编号:ZB-2025-商务车-02
五、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205万元 人民币(含税)。
六、报价方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报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2.报价方报价不超过最高报价限价。
3.报价人必须是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
4.报价人所投车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中,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结果,并为非停售车型。
5.业绩要求:报价人所投商务车的制造商从202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商务车的生产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6.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采购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七、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价,各报价单位须登录“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进行报价。
备注:1.本采购公告不视为邀约;
2.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情况遴选合格要求的报价人后发出比质比价文件。
采购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