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2025年市场营销中心云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2025年市场营销中心云租赁服务项目
二、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
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25年7月30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210431.86元;
服务期限:自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7年11月19日止;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招标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212372.27元;
服务期限:自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7年11月19日止;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招标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214743.98元;
服务期限:自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7年11月19日止;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招标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内网、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七、公示时间:2025年08月2日至2025年08月4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九、监督部门
******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规范管理部门(0371- ******)。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东路2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1-******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肖先生、邵女士
电 话:0371-******、******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