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承运物流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承运物流招标
2.项目编号:HY******01
3.项目类别:有偿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内容:为配合完成公司年度销售业务,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货物运输质量以及客户满意度,我司将对玉林市到全国31个省份城市货物发运业务进行招标,旨选择有实力、管理规范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
6.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及资金性质:85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需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2023年、2024年度公司社保参保证明;
(四)物流报价及承运周期表(见附件);
(五)企业情况简介;
(六)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七)2024年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运输保险合同; (加分项,选供)
(八)2025年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运输保险合同; (加分项,选供)
(九)年承运额≥200万的客户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 (加分项,选供)
(十)货物实时位置查询系统证明材料; (加分项,选供)
2、评标细则
(一)评标原则:根据年度运输商资质标准要求,采取综合评分法;如运价结果未达到预期目标,进行重新招标。
(二)零担业务,玉林至全国各省共31条路线,投标报价须涵盖所有省市 (县)路线(附件:2025年物流报价及承运周期表),否则为无效标;以全国路线(报价路线)进行综合评标,综合评分前3名者入围;具体承运省份,以省作为独立路线, 3个入围单位中评分最高者为该路线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原则上发货选择一标物流,如遇特殊情况,可选择二标物流);入围单位中,比对中标情况,如具体到省市路线中标较少,可视情况取消中标。
(三)整车业务,玉林至全国各省市共17条路线,以路线作为单位,合计各车型进行综合评分,取得分前2名作为入围中标方;入围后以车型为单位,车型运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方,次者为第二中标方。
(四)投标价原则上不超过参考控制价,超出参考控制价幅度较大的,可视情况重新招标。
(五)招标工作小组对投标方提交的文件进行评审,如发现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及说明。
(六)招标工作小组根据评标原则,于递交材料截止日期起的15个工作日内评审并确定中标结果,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1.获取时间: 2025 年 6 月 21 日 09:00 时至2025 年 7 月 6 日 18:00 时(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及方式:
2.1获取地点: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771-******、******,咨询服务邮箱:******。
2.2获取方式:在【我的项目】搜索参与项目,点击【进入项目】。
支付系统服务费:点击 【支付系统服务费】,选择在线缴纳进入支付详情页,点击【申请开票】确认信息后点击【支付】生成二维码,支持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支付。
支付文件费用:点击【支付文件费用】,按上述方式操作。
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招标文件费后点击【下载】,按系统提示操作,未支付服务费或文件费的无法下载。
特别提示:通过阳光采购平台成功下载招标文件,才视为有效获取。
3.招标文件费用:系统服务费200元(缴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4.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年7 月6 日18时0分(北京时间)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形式,提交至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账户。
4.4系统操作详见:网站首页→【业务指南】→【操作指引】→【供应商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7月6日18时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玉林本部)
3.联系人:杨佶龙 ******
五、截标、开标
1.开标时间: 2025年 7 月 10日 9 时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2、中标者需自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缴纳等额投标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业务结清后退1月内退还。
******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85
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玉柴工业园坡塘工业集中区
电话:******
开户行:建行玉林市玉柴路支行
账号:45001 66044 50505 00456
备注(必填):XXX(中标公司)物流履约保证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扰乱评标程序的;
(4)被认定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4、凡扰乱评标现场秩序者,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中标人采用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中标后不签订合同者,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方除不退还保证金外,中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方任何采购及招标活动且招标方有权选择另一投标人中标。
6、投标资料不退还,由我司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合理处置。
七、网上查询地址: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