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现************有限公司进行定点议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卫国路院区基建工程年度零星修缮服务
2.项目编号:FSEY-CGB******
3.项目预算:287.12万元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 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注:提供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则按该文件执行。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且还应提供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以及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5年8月7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受邀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备注:
(8)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联系事项:
1.采购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朱先生,电话: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