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2025年小型病险水库等除险加固项目(二标段)施工”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5 月 30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5年 11 月 25 日”。
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6 月 30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5 年 12月 29 日。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近3年(2022年~2024年)无亏损(限定在3年以内)”;
修改为: ?近3年(2021/2022年~2023/2024年)无亏损(限定在3年以内)。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2022年至2024年);
修改为:近3年(2021/2022年至2023/2024年)。
四、原招标清单有变动以补遗后的招标清单为准。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0 其他要求”增加: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
六、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30分;
修改为:2025年6月12日9时 30 分。
招 标 人: 隆昌市河库事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 年 5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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