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Y2025-FW061-ZFCG061-1
二、项目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食堂(江南区块)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元) | ******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1号1-3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食堂(江南区块)服务项目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食堂(江南区块)服务项目 | 开发区管委会食堂(江南区块) | 采购人对开发区管委会食堂采用劳务外包委托经营的方式,提供日常餐饮(早中晚三餐)服务 | 1年 |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名单:
贾静亚,林鸣(采购人代表),傅夏燕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80.0 | 74.0 | 76.0 | 76.67 | 9.93 | 86.6 |
1 | ******有限公司 | 69.0 | 76.0 | 70.0 | 71.67 | 10.0 | 81.67 |
1 | ******有限公司 | 70.0 | 55.0 | 66.0 | 63.67 | 9.9 | 73.57 |
十一、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须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5%费率,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8%费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76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部
地 址:金华市李渔路175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朱振宁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建业东路16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剑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地 址:金华市李渔路175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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