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征询响应方:
现对******银行厦门分行各营业网点员工餐食服务项目更正如下:
1、在第三部分2服务要求中增加“2.7★征询响应方须承诺除服务费之外的征询所涉货物或服务的完税价格,其完税价格应与个人端市场零售最终支付价格保持一致,否则为无效响应”的条款要求。
2、将第五部分2评审标准3-1修改为“此处的价格评审依据为征询响应方的服务费收费比例。本项目价格分的计算方式为:当征询响应方的报价为0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在此基础上,服务费收费比例每提高0.1%,其价格分得分则扣减0.6分。当服务费收费比例为5%或负数时,得0分。”
根据法律法规和征询文件规定,本通知为征询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征询响应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