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DL-******
项目名称:安庆高新区三期起步区项目房屋征收房屋装潢及附属物测量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4元/㎡(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面积约为 90000㎡)
采购需求:完成被拆迁房屋装潢及附属物的测量;提供完整、准确的测量成果资料交征拆单位存档。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出具测量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
1.申请人将加盖公章的信息登记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2.信息登记资料可为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下列(1)(2)内容:
(1)营业执照;
(2)以下两项资料中,任选一份资料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备注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号。
②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上须载明项目名称、授权代表名称、授权代表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号。
3.采购文件获取:邮箱获取。
售价:5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登记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若提交信息登记资料后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放弃函发送至电子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华茂1958-C区三号楼917室
联系方式:陈佳、赵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
采购需求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需求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若无优化可不另外提供服务方案,谈判小组视为完全响应。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具体要求内容 |
1 |
付款方式 |
根据测量进度和实际成果按季度支付,测量结束一次性付清尾款 |
2 |
服务地点 |
高新区山口乡中心村 |
3 |
合同履行期限 (即服务期限) |
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出具测量成果。 |
|
…… |
…… |
二、项目概况
1.完成被拆迁房屋装潢及附属物的测量;提供完整、准确的测量成果资料交征拆单位存档。
2.对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提供测量服务,并出具成果,成果应合法有效。
3.房屋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依据:安庆高新区三期起步区项目实施方案附属物补偿标准。
4.服务对象: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三、服务需求
1.工作内容
(1)完成采购人在具体项目中提出的其他测量相关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测量成果资料(需加盖成交人单位公章),交征拆单位存档。
(2)本项目的成交人取得成交资格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开展测量及测算工作。
2.人员要求
(1)本项目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为供应商的正式职工。响应文件内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有养老)复印件扫描件或影印件,从事测绘工作年限的承诺函。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且必须每天在项目现场,如确需更换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采购人可视中标单位此行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服务要求
(1)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出具测量成果,并随时做好测量复核工作。
(2)按照采购人需求组织三支测绘队伍(共9人)进场作业,同时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增加测绘队伍,供应商应确保测量工作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
(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测绘成果。
(4)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5)成交人接受监督和考核。
(6)若因相关政策调整或与拆迁户未能达成协议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的,项目合同自动解除,招标人与中标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成果的归属
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5.数据安全及保密
(1)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测量控制资料、作业过程资料和采购人在项目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及资料。
(2)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部使用,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3)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销毁所有相关数据,不得保留备份。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5)成交供应商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造成后果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6)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
6.其他服务
(1)投标人应配备现代化办公设备和软件、交通工具等。
(2)履行期限: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服务项目并提交测绘成果。
(3)成交人在具体项目服务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采购人有权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实施单位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②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包括提供虚假测量报告)、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③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④与项目利益相关人存在利益输送,或向利益相关人吃、拿、卡、要的;
⑤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完成委托工作的;
⑥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⑦拒绝接受采购人、实施单位跟踪核查的;
⑧不按要求保管测量资料或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将测量报告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的。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以采用单价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4元/㎡。
(2)最终结算时以安庆高新区山口片三期二榜公示房屋面积(框架、砖混、砖木面积)据实结算。
五、其他要求
验收: 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