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乌苏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变更为“1.企业资质要求:欢迎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参与本次招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公告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