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昆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
科技信息化保障服务计划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 ******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财政局批复,现将相关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昆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技信息化保障服务
二、购买主体
******管理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B1001,信息化服务-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B1004信息化服务-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信息化服务;B1106,后勤服务-租赁服务;
四、资金预算及购买内容
(一)资金预算:1,990,0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玖万元整)
(二)购买内容
1标段:按照网络安全及数据保密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昆明市智慧应急”(一期)项目等级保护和密码测评,对系统安全风险进行测试,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检测与评估,综合分析研判,给出相关建议,出具等保测评报告和密评报告。
2标段:购买“昆明市智慧应急”(一期)项目等级保护和密码应用服务,提供边界防护、防火墙、数据库审计、主机安全、堡垒机、日志审计、日常安全服务(漏洞扫描),密码加解密、完整性校验、签名验收服务、密钥管理、SSL安全网关、数字证书、数据库加密、短信认证、SSL证书、业务系统整改等服务。
3标段:租用视频调度系统服务,包括88套灾情会商视频会议系统和对应的互联网专线,满足应急管理常态和非常态下的日常调度测试、应急演练、应急业务培训、视频远程会商以及应急指挥调度、现场音视频图像传输以及在线会商等业务需求,进一步织密全市应急指挥调度网络,详细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标段:租用36条应急通信专线服务,租用网络专线用于相关监管单位的视频流、动静态数据传输和融合共享,详细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标段:购买网络安全服务,协助我局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要求,开展全面评估。提出科学、合理的网络安全防范策略,完善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信创工作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局网络安全防范体系。
6标段:购买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国债资金)项目运行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对讲机、卫星站、单兵图传等的流量费用、保修技术服务、第三者责任险,协助市应急局拟定基层防灾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发展咨询,协助市应急局定期收集最新的装备技术和信息化标准规范。
五、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及完成时间
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3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4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5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6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六、承接标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特定资质:1******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1标段、2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若投标人被推荐为第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第2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1标段、2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若投标人被推荐为第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第1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评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于中小微企业,不再另行减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购买方式
公开招标。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871-******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和春巷C幢3~4层(昆明市应急指挥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发布购买服务公告并组织实施。
******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