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条件
本次沥青碎石材料采购项目(谈判编号:XM2025YTPB-ZJJGJKGY-0015)已列入浙江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预算,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1.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沥青碎石采购项目。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谈判设2个合同包,******有限公司沙南高速公路南平段B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且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项目部 | 备注 |
LQSS1 | 沥青上面层碎石 | 0-2.36 | 吨 | 20800 | 沙南高速B1项目 | 建阳区 |
沥青上面层碎石 | 2.36-4.75 | 吨 | 3720 | |||
沥青上面层碎石 | 4.75-9.5 | 吨 | 20130 | |||
沥青上面层碎石 | 9.5-16 | 吨 | 31830 | |||
LQSS2 | 沥青上面层碎石 | 0-2.36 | 吨 | 17080 | 沙南高速B1项目 | 顺昌县 |
沥青上面层碎石 | 2.36-4.75 | 吨 | 3050 | |||
沥青上面层碎石 | 4.75-9.5 | 吨 | 16480 | |||
沥青上面层碎石 | 9.5-16 | 吨 | 26420 |
******有限公司沙南高速公路南平段B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到货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武夷大成沥青搅拌站和顺昌县洋墩乡路马头沥青搅拌站。
1.3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代理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销售公司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或品牌代理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工程项目中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LQSS1包件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LQSS2包件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工程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
3.信誉要求:(1)报价人******有限公司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可现场查验)。
4.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对于多合同包投标的,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多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多个合同包。参加多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4 采购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报价******集团电子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 年8月21日
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8月22日16时30分。采购人将于2025年8月23日00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4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6公告发布媒介
************有限公司(******)上发布。
1.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有限公司3号楼3楼
联 系 人:宣先生
电 话:0571-******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风控部
地 址******有限公司3号楼4楼
邮 编:311300
电 话:0571-******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