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江南校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餐厅项目(包1、2、3、4) 中标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7/03 10:54
1、项目名称: |
******学院江南校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餐厅项目 |
||||||||
2、项目编号: |
FJLZYCG2025-11 |
||||||||
3、采购人名称: |
******学院 |
||||||||
地址: |
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学院江南校区 |
||||||||
项目负责人: |
吴老师 |
||||||||
联系电话: |
****** |
||||||||
4、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街道李侗1号江南水岸一号楼沿街店面 |
||||||||
评审部经办人: |
陈玲 |
||||||||
联系电话: |
****** |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25-06-11 |
||||||||
6、中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25-07-02 |
||||||||
7、评审情况(包1): |
合同包******有限公司2家公司投标文件“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投入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其资格审核不通过。 其余投标人资格审查均通过。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合同包1):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合同包1):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政策优惠情况:无。 ******委员会的授标建议:******************有限公司等8家投标人综合评分相同,均为满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经随机抽取: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为:******有限公司。 |
||||||||
(包2) |
合同包2******有限公司3家公司投标文件“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投入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其资格审核不通过。 其余投标人资格审查均通过。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合同包2):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合同包2):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政策优惠情况:无。 ******委员会的授标建议:************有限公司等4家投标人综合评分相同,均为满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经随机抽取:合同包2中标候选人为:******有限公司。 |
||||||||
(包3) |
合同包******有限公司1家公司投标文件“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投入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其资格审核不通过。 其余投标人资格审查均通过。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合同包3):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合同包3):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政策优惠情况:无。 ******委员会的授标建议:************有限公司等5家投标人综合评分相同,均为满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经随机抽:合同包3中标候选人为:******有限公司 |
||||||||
(包4) |
合同包4******有限公司1家公司投标文件“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投入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其资格审核不通过。 其余投标人资格审查均通过。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合同包4):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合同包4):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政策优惠情况:无。 合同包4评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8.5分;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9.5分;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4.5分; 合同包4中标候选人为:******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8.5分。 |
||||||||
8、中标情况: |
|||||||||
(包1、2、3、4) :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名称 |
数量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单位 |
服务时间 |
备注 |
||
1 |
1-1 |
******学院江南校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餐厅项目 |
1项 |
/ |
******有限公司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7月2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期内) |
/ |
||
2 |
2-1 |
******有限公司 |
|||||||
3 |
3-1 |
******有限公司 |
|||||||
4 |
4-1 |
******有限公司 |
|||||||
招标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包1、2、3、4)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包1) |
******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打山村打山415号 |
||||||||
中标供应商名称(包2) |
******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B楼二层 |
||||||||
中标供应商名称(包3) |
******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街道金洲南路333号杨柳郡(地块一)17#楼11层15商务 |
||||||||
中标供应商名称(包4) |
******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延长路152弄15号甲101-13室 |
||||||||
中标金额(包1、2、3、4) |
/ |
||||||||
9、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
|||||||||
******委员会成员名单 |
|||||||||
采购人代表: |
/ |
||||||||
评审专家: |
鄢勇坚(组长)、赖子军、倪旭红、蔡秀成、陈忠兰 |
||||||||
1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每个合同包按5000元包干收取,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予以注意。(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银行账号: ******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账 号:************1196 电子信箱:****** |
******学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