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0-33-2025-0207
二、项目名称:G205马鞍山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服务中心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慈湖河路1000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项目北起南京宁芜大道(G205),南至芜湖界九华北路,项目全长约36公里,按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进行建设,主线快速路按照双向六车道设置,辅路为双向两车道(市区段为双向四车道),主线设计速度80千米每小时,辅道设计速度40千米每小时。新建地下综合管廊约8.3公里。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委员会,项目统一代码:2502-340000-04-01-119294。
3、投资规模:本项目主线工程和地下综合管廊总投资合计约为84.03亿元。
4、质量要求:编制深度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400.00万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查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含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直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后续配合服务期: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和(2)要求:
(1)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a和b资质:
a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和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资质;
b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即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
(2)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无专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以上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本项目设计内容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根据分工情况均应具备招标公告中的相应设计资质或勘察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职工。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5)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
6、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一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改扩建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业绩同时满足以下(1)和(2)和(3)和(4)要求:
(1)规模:单份勘察设计合同内容中的工程投资估算价或工程总投资或工程投资概算价金额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
(2)等级:一级公路以上等级公路(含一级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等级;
(3)业绩内容:①须包含勘察内容,②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内容中的至少一项内容。
(4)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方承担。
注:
(1)投标文件须附以下①或②两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①投标文件须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BMWebSite/)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②投标文件须附相应合同复印件。
(2)业绩的认定时间:若投标人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查询网页截图的,业绩的认定时间以上述系统中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施工图批复时间,有一个满足即可),无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批复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的,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若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查询网页截图和合同的,任一材料时间满足要求即予以认可。
(3)独立承担指:业绩材料中须能体现投标人在业绩项目中独立承担勘察设计内容。若提供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投标人须在该项目中承担全部勘察设计内容。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证明材料形式:合同协议书或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公章单位名称与合同甲方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4)如以上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予以证明(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公章单位名称与合同甲方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5)以上所要求的业绩中如同一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合同是分别签订的,此种情况投标人如提供该项目的勘察合同和(初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设计合同)的,合同甲方为相同单位,合同乙方亦为相同单位的,予以认可,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6)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9、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十一、招标范围:1、G205主线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含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及相关专题研究(包括水土保持、涉路安评等,需要通过审查的应当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土地(林地)报批、安全性风险评估、涉铁专项设计等,所有相关的评审和报批服务等有关工作内容,BIM设计【包含BIM+GIS轻量化交付应用、建设阶段信息化管控应用(智慧工地平台开发应用等)、低空+智慧建设应用等。】
2、地下综合管廊专******消防、通风、标识、绿化景观、道路、给排水、排(雨、污、中)水(为满足排水需要建设的泵站、出水口等)、电力、管线综合、工程造价、水源保护措施,以及项目涉及相关的课题研究等。工作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工程设计必须的交通量调查、方案论证、物探、勘察、测绘(包含市政前期证照办理所需所有测绘服务内容)、实验、咨询、征地拆迁测算、洪水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耕地保护方案、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和前期报建所有工作。
3、配合招标人做好后续与本项目有关服务工作等。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17时30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芝0555-******。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6开标室。
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0日9时00分。
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4日17时3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九、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masggzynew/fwzn/003007/******/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3、如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
投标人需登录“标证通”APP进行身份认证比对,相关操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实名制投标操作手册》。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慈湖河路1000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李梦晨
电话:0555-******
******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邮编:2430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玉婷、魏秋芳
电话:0555-5200387、0555-5206657
技术支持电话:0512-******、******
******管理局
地址: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725室
电话:******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号:******************
账户2: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号:******4875
账户3: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号:******************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