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集团数字化仓储管理系统优化升级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
标段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总价 最高限价 |
1 | ******集团数字化仓储管理系统优化升级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 27.9万元 |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2 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9:00 至2025年8月15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询比响应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5:00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
联 系 人:宋老师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 系 人:王宇、屠世侠
电 话:0574-******,******
联系邮箱:******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