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桂东普洛风电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普乐镇、东洛乡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9837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为1984h,容量系数为0.226。本项目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规模为1×100MVA,新建1回220kV线路(LGJ-2×300/6km)至大岭风电场220kV侧,再与大岭风电场一起打捆送至罗霄220kV线路(LGJ-400/19km),形成普洛~大岭~罗霄220kV线路(送出线路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5979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车辆燃油废气、道路扬尘、施工作业粉尘、砂石料、水泥等物料堆场扬尘以及钻孔粉尘。燃油废气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施工结束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道路扬尘、施工作业粉尘以及砂石料、水泥等物料堆场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封闭运输等方式可降低粉尘的影响;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混凝土搅拌粉尘;钻孔时需要水冷,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在钻孔之后通过洒水作业,可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生产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生活垃圾。施工弃渣送至项目指定的弃渣场(项目设8处弃渣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居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方式降低其影响;车辆运输造成通过采取减速和鸣笛的方式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生态:①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占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植被的生长,造成生物量的损失。从而造成了动物生存环境的改变,影响动物的生长。②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采取相关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杜绝跨越施工红线施工;施工期设置弃土场,弃渣先挡后弃,弃土送入指定弃渣场。弃渣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对弃渣场、施工平台等临时工程进行植被恢复;表土单独剥离,妥善保存,后期用于植被恢复。 2、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经抽烟机收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极小。 (2)废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尾水全部用于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根据预测,不考虑敏感点与风电机组基础处高程差的情况下,风机水平距离350m处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夜间水平距离195m处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限值65dB(A)的要求。项目220kV升压站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升压站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及相关要求,结合风电场的实际情况,环************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升压站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①影响:运营期对鸟类迁徙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②保护措施:风机艳化,运营期跟踪监测。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