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李公河湿地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东区李公河湿地提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河东区李公河,李公河湿地公园位于李公河西支一渠以东,河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以南,总面积约192000平方米:其中新栽苗木地被面积约83385平方米,现状苗木修剪、病虫害治理、杂乱灌木地被清除面积约86023平方米,沥青路面整治面积约9025平方米,木栈道、平台及铺装路面面积约130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含:苗木栽植、现状苗木修剪、病虫害治理、杂乱灌木地被清除沥青道路整治、木栈道平台及路面铺装(含破损拆除及恢复)标识牌、太阳能路灯等内容。投资额约1000万元。
2.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湿地功能提升工程、湿地景观提升工程等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4.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李公河湿地公园,李公河湿地公园位于李公河西支一渠以东,河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以南。
5.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顺利通过验收。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及社会信誉,近三年无因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zxgk.court.gov.cn)等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 9 家时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取前 9 名,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超过 9 家时,按合格制进行审查。
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2日17:00,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上午09:00。
******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3、递交方式:本项目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须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5年05月21日08:30 至2025年05月26日17:00,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获取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登录新版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
3、******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06月10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日期:2025年06月10日上午09: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
地址:河东区九曲街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
联系人:孙玉娟、谭明月
电 话:0539-******
电子邮件:sddyzb1809@163.com
******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受理异议联系人:孙工
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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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异议联系人: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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