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瓯市东游镇党城历史文化名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已由 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瓯发改审批〔2025〕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建瓯市东游镇党城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分布式旅游咨询点3处约512平方米,游客驿站2处706平方米,道路连接线及步道共约1121米,增设观景平台2处,旅游公厕2处,旅游标志标识50处,智慧生态停车场656平方米,建筑立面整治8796******消防、垃圾和污水处理、供水供电等设施。其中建设分布式旅游咨询点3处、游客驿站2处为依托古建筑修缮活化利用;建筑立面整治8796平方米是对古建筑、古街巷立面修缮整治。项目概算总投资1843.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投资约1800万元,工程设计费43.6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瓯市东游镇党城历史文化名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图纸评审配合服务、施工图现场设计配合服务),以及根据专家团队现场指导意见进行优化设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批或专家评审后的施工图纸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若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和保管;④其他:1)中标人负责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若有)由中标人负责接入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并承担相关费用;2)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3)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图纸能通过相关审批或专家会评审。(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不含临时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符合其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设计任务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施工任务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③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6)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4.2定标方法: 本项目不******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8日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6月25日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9095/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重要提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陆万元(¥36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14日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9095/npzt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建瓯市东游镇,邮编:353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纪凯菲、林炜隆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建瓯市中山西路141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瓯市中环广场6号楼三层西侧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