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化验室设施、仪器采购及配套服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化验室设施、仪器采购及配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44158万元,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1批化验室设施、仪器及配套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通过、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具体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相关内容。
2.3招标控制价:******.18元。
2.4交货地点: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本项目按批次交货,每批次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配合安装等伴随的相关工作内容须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执行。
2.5技术性能指标:所供化验室设施、仪器及配套系统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6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化验室集成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7月11日9:00至2025年7月1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2日09时30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方式递交。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有限公司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348号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彭秀雅、许丹
电 话:0574-******
电子邮件:******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何丁华
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