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5-J1-000713-GXJ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新校区项目(二期)综合楼—教学实训楼信息化设备项目(非集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标项一: 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成交)金额(元): 报价:521850(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2号楼九层913号办公 | 中标(成交)金额(元): 报价:588770(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1号华丰城A单元二十三层2308号办公 |
2 | 标项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827.75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831.55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查询公告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有限公司(******/)。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后,因采购人收到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递交的放弃中标说明函。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里第27.5条规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故本项目采购人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学校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7号
项目联系人:肖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楼
项目联系人:范栩瑞、蒋东敏
项目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