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国道杭州至富阳公路 (余杭良渚至老余杭段)改建工程复垦项目交易发包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10.1,陈述和答辩方式选择,现调整为“否”。
本项目不需要陈述答辩。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1,响应文件的组成,删除序号16“陈述和答辩承诺书”。
本项目无需提供陈述和答辩承诺书。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响应人在响应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有限公司
发包单位:******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