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彭湖湾园区编织袋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有限公司彭湖湾园区编织袋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彭湖湾园区编织袋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彭湖湾科创园二期B2栋 厂址中心地理坐标(E 116°25'50.296",N29°50'17.473")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鄢工
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