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轻工产业园区一期改造提升工程-污水处理厂二期改建工程土建劳务施工班组项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新建2万m3/d 污水综合处理池及除臭设施,污水处理主要采用“预处理+AAO生物反应池+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次氯酸钠消毒”;对一期工程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污泥贮池、污泥脱水车间等现状设施进行改造及设备扩容等。需要较丰富的施工经验与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并充分估计有关风险因素。
三、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四、工程地点:鹿城轻工产业园区戍浦江路与盛丰路交叉口西南侧。
五、施工工期:90日历天,进度管理必须满足与本工程相关的合同约定。
六、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建筑施工规范要求,安全管理标准必须达到区标化工地要求,进度管理必须满足与本工程相关的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以与本工程相关的合同约定为准。
七、招标内容
工程用主材由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供应。主材包括钢筋、混凝土、水泥、管材和管道配件、石子、砂、土方(泥浆)外运等内容,辅材及机械设备等由土建劳务施工班组自行负责。
八、资格条件
1、******有限公司库内在册土建劳务施工班组;
2、提供2020年以来土建劳务施工班组完成过类似业绩证明(1个)。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2日下午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宏嘉大厦3楼(市政公司)1号会议室。联系人:董先生******。项目如有疑问可联系。项目经理:王先生******
十、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12日下午14时30分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宏嘉大厦3楼(市政公司)1号会议室
十一、商务******有限公司入库的项目班组,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劳务班组不得擅自更换该项目班组长。
十二、取得劳务分包任务的土建劳务施工班组必须配合公司及时做好工程资料与工程联系单的签署,在支付劳务分包进度款时作为重要依据。
十三、本工程土建劳务施工班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保险等因劳务分包产生的所有费用。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下午14时30分;上午08:30 时至 11:30 时,14:00时至17:30 时在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班组长本人报名,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没有完成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PC/#/index)。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