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服务内容:编制《新平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6-2030)》《新平县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报告(2025-2030)》,通过专家审查。《新平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6-2030)》,分析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发展条件,研判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目标任务,研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向、主要目标、规划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并从组******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服务周期:180天
报价方式:价格
:2025-06-30 14:30:00
谈判地址: ******办事处第三城映像欣城国际银座小区B1幢1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报名结束时间:2025-06-30 12:00:00
发布时间:2025-06-20 20:31:30
采购编号:YNYXC******Z******142
采购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