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皖E0-51-****** | |||||
标段名称 | 马鞍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二次) | |||||
标段编号 | 皖E0-51-2025-******-1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项目统一代码 | 2409-340503-04-01-231396 | |||||
最高限价 | ******.00元 |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5/4/30 9:00:00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5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总服务期180天。(图纸审查期不在上述服务期内)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施工资质: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3号楼301室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巢湖市银屏西路168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00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冯天喜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冯天喜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韩清超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陕******6053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陕******6053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DF******9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施工资质: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719号中德合作创新园8栋4层联合体成员: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6号万国城12号1801室 | |||||
投标价(元) /费率(%) | ******.00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祖梅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祖梅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黄冠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皖******5606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皖******5606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C************0460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0555-******)。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