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必须对标一流,科学规划,以建设成为国内国际标杆为目标。国艺中心项目定位为大湾区数字文化场馆标杆,致力于打造成高水平的数字艺术殿堂和市民艺术客厅。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将国艺中心与国艺中心东广场和山花烂漫公园实施一体化运营管理。
国艺中心位于深圳坂雪岗科技城核心区域,紧邻轨道10号线贝尔路站,与华为坂田研发基地相邻,总占地面积约4.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06万平方米,总投资20.86亿元;龙岗国际艺术中心东广场地块总面积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37平方米;山花烂漫公园占地面积约5.38万平方米,通过地面廊桥与北侧龙岗国际艺术中心紧密衔接。
为加快项目推进,保障项目顺利落地,现公开征选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名称
龙岗国际艺术中心“一体化运营”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龙岗国际艺术中心“一体化运营”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服务完毕,且获得甲方认可为止。
(三)项目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总价包干不超过26.49万元(人民币)。
四、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目由我单位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4、我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做证据留存。
5、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五、公告时间
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六、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分标准。
七、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详细报价及成果清单;
2、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服务方案(按以下要求编制: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项目实施的核心建议、招标采购工作保障措施等内容);
5、其他评分标准中作为评分依据的相关材料。
注:以上资料一正四副(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6月30日(周一)下午5点之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317室,收件人:罗女士,电话:0755-******。
八、咨询方式
******体育局胡工,联系电话:0755-******。
附件:评分细则
******体育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