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仁县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期)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8月08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安仁县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仁县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期)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25]0075号 3、委托代理编号:******-******-20 4、采购项目预算:1,479,677.02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479,677.02 | 安仁县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479,677.02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注:(1)公告附件中提供了格式文件的须按附件格式文件填写和签署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提供相应证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3.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可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要求配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