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智能化养老需求,现决定通过竞价程序确定一家优质的运营服务供应商,负责坡头区智能化家庭养老床位运营服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坡头区智能化家庭养老床位运营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7.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服务内容
坡头区智能化家庭养老床位50户运营服务
1.智能化设备维护。通过已安装智能化监控设备,******居家安全情况,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确定10户智能化家庭养老床位特困老人提供上门照护服务。依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需求,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等)、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专业上门照护服务,每户每月上门服务时长不少于6次且不少于12小时。
3.远程支持服务。搭建智能化服务平台,实现服务人员与老年人及其家属的实时沟通,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心理咨询、健康咨询等远程支持服务。
4.服务档案管理。为每位服务对象建立详细的服务档案,记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健康状况变化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
五、报价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
3.投标人应具备丰富的养老服务运营经验,近3年内至少成功运营过2******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4.熟悉养老服务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专业标准,具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中至少包含1名注册护士、1名康复治疗师以及足够数量的专业护理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为面向社会公开竞价。
七、报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寄送地址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8月12日8:30时-2025年8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5年8月15日(暂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递交文件地点:坡头区南调路767号坡头区民政局一楼大厅。
4.文件收取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梁女士,******。
八、评标方法
由主办单位组建项目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将根据报价文件、供应商的资质、业绩、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运营服务供应商。对于未入选的竞投人,主办单位不承担解释说明的义务。
九、投标人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为包干合同价,应涵盖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费、人员薪酬、交通费、管理费、税费等,在服务期限内不调价。
2.报价文件应包含详细的费用构成清单,明确各项服务内容的具体价格。
十、项目经费付款方式
1.本项目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向财政部门申请,定期支付给中标方,中标方须向主办单位出具相应的税务发票,并通过主办单位审核后才能支付(该费用含年劳务、税收、保险、管理费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总价包干)。
2.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即开展服务,服务费分三个阶段结算。第一阶段在开展服务首月支付总服务费的30%,第二阶段在服务满6个月后支付总服务费的50%,第三阶段在服务结束后开展项目运营服务考评后支付总服务的20%。
十一、报价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1.独立法人机构证书副本、法人身份证等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介绍、主要工作业绩(附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承接本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
3.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描述针对本项目拟定的详细服务实施方案,应包括智能化设备配置方案、上门照护服务流程、远程支持服务措施、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人员培训计划等内容。
4.投标报价表(格式自拟,但需清晰列出各项费用明细及总价)。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如荣誉证书、客户评价等。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按顺序A4纸装订成册并密封报送,一式5份。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价文件为准。
十二、公告时间
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4日
坡头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