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 ??******
传真:0391—******
邮箱:******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智能技改工程 | 济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豫光锌业现有厂区,项目总投资57283万元,采用“高酸(还原)浸出+赤铁矿除铁”湿法处理工艺对豫光锌业现有渣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前渣处理系统采用“回转窑焙烧+多膛炉设施”的火法处理工艺),改造后浸出渣处理系统年处理13万吨浸出渣(干量)、1万吨银精矿(干量)。主要采用“浆化配料→还原浸出→铁粉置换沉铜→预中和→中和沉铟→赤铁矿除铁”工艺后对渣中的多种有价金属进行高效综合回收后产出赤铁矿,同时副产石膏、沉铟渣、除铜渣、铅银渣、除铁后液等(******集团内部回用)。项目改建完成后,原渣处理系统的“回转窑+多膛炉设施”停用。 | 1、废气:项目浸出车间浸出车间高酸浸出槽、置换沉铜槽、预中和槽、中和沉铟槽、中和沉锌槽等槽体产生的酸雾废气收集后引入1#碱液淋洗塔处理;还原及除铁车间废电解液贮槽、还原浸出给料槽、除铁前液储罐等工艺含槽体产生的酸雾废气收集后引入2#碱液淋洗塔处理;除铁釜及除铁闪蒸槽废气收集后进入尾气洗涤系统处理;石灰石粉及生石灰料仓进料废气分别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经过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806-2025)要求。 2、废水: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回用原则,涉重生产废水单独收集经酸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清水回用于生产,浓水部分回用,剩余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与综合废水处理站排水进入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水水质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间接排放要求和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风机、冷却塔、氧气站压缩机及各类泵等,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有铅银渣、除铜渣、沉铟渣、收尘灰、废布袋、废分子筛、废树脂、废反渗透膜组件、结晶盐、废滤布、废油及废油桶、废抹布废手套、污泥、预中和工序石膏******集团内部综合利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评估认为,该项目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与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报告书》对项目建设环境可行的结论可信。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分别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先后在******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及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在《河南日报》进行二次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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