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国有林场及护林点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Y(C)-[2025]第005号
项目名称: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国有林场及护林点煤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及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无法查询的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查询范围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4〕387号)文件执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1.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接受网上邮箱登记,将“项目回执单”******,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成功后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易能智招电子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易能智招服务平台发布。
2.其他事宜: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海原县黎明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二区5号公寓61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旭东
电 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禹婷婷
电 话:******
******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8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