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江西新余罗坊风电项目配套送出马洪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改造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7月11日 至 2025年0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服务中心(方楼)4楼19号窗口
邮编:330077
建设名称: | 江西新余罗坊风电项目配套送出马洪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水西镇火田村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马洪220kV变电站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水西镇火田村,站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115°1′20.265″,E27°52′50.853″,于2008年建成投运,为户外变电站,现有2台主变,主变容量2×240MVA,220kV出线5回,围墙内占地面积25040m2,本期拟在马洪220kV变电站东北侧围墙内改造1个220kV间隔至罗坊风电,不另行征地,不增加主变容量,不增加运维人员。本工程总投资3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8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泥浆废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少量施工占地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信和22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中“信和220kV变电站”的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容量、平面布置、占地面积、架线形式等与本项目类似,信和220kV变电站主变规模比本项目大,出线回数比本项目多,占地面积略小于本项目,理论上信和220kV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要比本项目大。因此,基于保守原则,以信和220kV变电站类比本项目220kV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具有一定的可比性。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变电站四周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为变电站现有间隔改造工程,不涉及新增变电站主变、电抗器等主要噪声源。本次工程在变电站现有围墙内对现有间隔进行改造,涉及的主要电气设施为间隔开关、断路器等,间隔开关、断路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磁性噪声源强很小,远低于45dB(A),间隔改造工程不新增其它噪声污染源设备,对变电站厂界声环境影响不大,改建后变电站厂界噪声将基本维持在现有水平。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马洪220kV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3、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水排放。变电站巡检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本项目为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本项目为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主变规模,营运期不新增固体废物产生。现有变电站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及废铅蓄电池,均已采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三、污染防治措施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减少毛刺,牢固各接头等。(2)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3) 开展运行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牢固各接头等.(2)加强变电站运行管理,定期对站址厂界噪声进行监测。3、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为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不改变主变规模,不对站内现有主变等电气设备进行改动,不增加变压器油等环境风险源,不涉及新增环境风险。针对变压器箱体贮有的变压器油,现有变电站均已设置事故油池,一旦发生跑油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跑出的油品,并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2)在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5)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清理及植被恢复。(6)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7)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