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4-250327
受************有限公司委托,******管理中心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新疆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筹建期场内道路项目和ZDGS项目所需的的柴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本次采购由******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与中标人订立采购合同,执行合同履约,完成对项目部的供货、结算等相关事宜。
1、 滚哈布奇勒水电站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和静县与焉耆回族自治县交界的开都河上,右岸为焉耆回族自治县,左岸为和静县,坝址距下游已建成发电的察汗乌苏水电站河道距离约16km。南疆铁路经过库尔勒及和静站,本电站东距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15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约141km,距坝址区最近的乡镇──哈尔莫墩镇约66km。
本工程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下库进出水口道路工程。第二部分:引水中平洞道路A段工程。第三部分:通风兼安全洞A段工程。第四部分:左岸调压室道路工程。第五部分:左岸低线过坝交通洞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隧道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工程、照明工程、预埋件埋设工程等。
通风兼安全洞A段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洞口(含洞口至左岸低线道路(进场公路)44m长道路)和洞身(0+000~0+413)的开挖及初期支护及排水、一期路面、洞口及洞身软弱破碎带等需及时实施永久衬砌的相关工程。
ZDGS项目概况:无。
2、采购范围
响应供应商须承担本次采购物资柴油出厂价、装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仓储费、运输保险费、配送费、设备费及售后服务费、利润、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3%)及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以及其他运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含现场加油服务),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供应商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本次采购的油品;生产厂家不限,应均为符合中石油、中石化等满足国Ⅵ标准的油品。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滚哈布奇勒水电站项目柴油采购暂估数量 | |||||
1.1 | 柴油 | 0#(国Ⅵ) | 吨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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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柴油 | ﹣35#(国Ⅵ) | 吨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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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 吨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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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DGS项目柴油采购暂估数量 | |||||
2.1 | 柴油 | 0#(国Ⅵ) | 吨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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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柴油 | -35#(国Ⅵ) | 吨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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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 吨 | 3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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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吨 | 4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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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表格中规定的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采购人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采购人工程实际需求数量与采购数量有偏差,供应商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价格调整,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供应商保证所供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本次采购,供应商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供应商报价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采购文件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报价总价。在合同执行中,货物综合含税单价为浮动价,即综合含税单价=出厂含税单价+固定费。出厂含税单价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布的成品油对应规格最高零售价格为基准进行调整,固定费为固定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调整。响应报价时,出厂含税单价采用2025年3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布的“自治区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对应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吨价)执行,(0#柴油8210元/吨;-35#柴油9442元/吨),报价时,此价格不得改动。
(4)本次采购标的物必须满足国标要求,若检测不合格,所供该批次材料全部进行退场处理,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若因供应商所供标的物质量缺陷引发机械设备故障等问题,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且承担法律责任。
(5)供应商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提供招标各规格型号的柴油检测报告各1份。
(7)计量方式:移动式加油车自带加油枪且必须使用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计量加油枪,进场后,经采购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加油。每次加完油料后以计量加油枪中计量表的数量作为计量依据,并经设备物资人员、使用单位、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加油确认单中的升数量按照询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 0号柴油密度 0.835g/cm3,-35号柴油密度0.82g/cm3 转化为“吨”重量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将定期与不定期对进场移动式加油车自带油枪检查、核定或采取其他方式对油品及数量进行检验。
4、交货时间
4.1 滚哈布奇勒水电站项目:暂定时间为2025年5月起,预计至2026年07月11日。
4.2 ZDGS项目:暂定时间为2025年5月起,预计交货期14个月。
4.3 实际供货截止时间根据买方工程进度情况确定,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供货商应于采购人发出上述通知后3日内按采购人书面通知载明的分批供货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并完成备货,并发货至(采购人指定位置)。
5、交货地点:
5.1 滚哈布奇勒水电站项目:新疆巴音郭楞州和静县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筹建期场内道路项目部施工现场。
5.2 ZDGS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ZDGS项目施工现场沿线,供应商自行勘察选择材料进场路线,了解项目施工区域,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6.1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每日及每月需求数量,自行配置运油车和移动式加油车,运油车要求投标响应人配置的车辆须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运油车。所有车辆均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等一切合法合规资质手续,同时每辆移动式加油车须配置1名驾驶员、1名押运员(均有按法律法规要求的上岗证、安全证及特种设备操作证)。负责本项目施工区域设备加油的全部协调及保障工作,保证每天24小时不定点不定时油量供应服务。
6.2 滚哈布奇勒水电站项目:移动式加油车不少于1辆单车液体净载重量不低于8吨。
6.3 ZDGS项目:移动式加油车不少于2辆,单车液体净载重量不低于8吨。
6.4 若供应商采用提供油罐车的方式用于项目部临时储存柴油,则须提供相关证照资料,包括:油罐车行驶证(提供所属权非供应商的租赁罐车需提供车辆所属单位对应资质材料及合法租赁合同)
6.5 供应商加油车在燃油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6.6 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并取得合法入户挂牌手续的车辆承担采购人燃油运输,严禁超载、超速行车或车辆带病上路。
6.7 供应商在燃油运输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交通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及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费用及第三方连带责任及费用。
7.1 供应商供货油车每次到达采购人施工区域时,必须通知采购人人员到场对油品进行初步验收并取样,取样时应标识密封经双方确认后由采购人带走,以备对油品质量进行查验,样品留存时间为 1 个月。通过目测观察,油样应当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水痕迹、无浮悬物,再参考油温和窗外温度,用密度计测量,如在柴油指标允许范围,并且油样无浓烈刺激气味,则可以初步认定油品基本合格。
7.2加油车在加油服务过程中,采购人随时对所加燃油不定期再次进行抽样确认留存,样品留存时间为1个月;项目部对供应商燃油每次到达时和现场配送加油服务时留存的燃油样品,将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送当地质量监督局进行油品质量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3 燃油取样,不免除供应商燃油质量保证的责任和义务,如供应商提供的燃油由于质量问题造成项目工地机械设备损坏,经检验是由于燃油质量问题造成的,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及造成全部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赔偿义务。
7.4 加油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加油设备计量检测报告,如果供应商对计量设备的计量造假,一经发现,采购人除重新对计量设备进行校核外,同时对供应商处以 5 万元每次罚款警告并追缴因计量设备原因造成相应的损失,均从结算中予以扣除。
7.5 如采购人对燃油质量有异议时,应在供油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以传真或电话等通信方式发出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不合格燃油在 24 小时内进行更换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赔偿采购人工期延误等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
8.1 用于本工程的柴油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执行标准:柴油符合 GB19147-2016/XG1-2018标准, 若油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采购人有权提出让供应商赔偿因油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
8.2 供应商供应的柴油均应满足国标车用柴油标准,并承诺根据国家强制排放标准国(Ⅵ)标准,所提供的响应产品能满足标准要求。
8.3 供应商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和采购人要求提供柴油的出厂质量材质证明和第三方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数量应满足采购人要求。
8.4柴油品质比率:0号柴油品质比率100,-35号柴油品质比率115。
9、综合采购单价计算:
9.1 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为:综合单价A0 =响应基准价B0 + 固定费C
综合单价A0:标的物报价为柴油分别配送到本招标两个项目施工现场各个工作面的综合单价(柴油出厂价、装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仓储费、运输保险费、配送费、设备费及售后服务费、利润、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3%)及现场加油服务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响应基准价B0******委员会(http://
xjdrc.xinjiang.gov.cn/)中“发展改革工作”一栏中的“价格管理”中“我区成品油价格按机制调整”公布的柴油(国Ⅵ)最高零售价一栏的对应标号柴油价格作为出厂单价。
固定费C:即投标时******委员会公布的出厂单价基础上给出的固定值。上浮为“+”,下浮为“-”。
结算时柴油每升密度按照按不同标号对应密度折算为吨计量为依据(0号柴油的密度0.835g/cm³;-35号柴油的密度0.82g/cm³)。
10、付款方式
10.1 本询比价采购采取先款后货和先货后款两种方式。先款后货支付模式下的投标报价计入评标。先货后款支付模式下的报价仅作为参考不计入评标,同时采购人单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先货后款模式,所以要求供应商响应以上两种支付方式的报价,否则,采购人可视供应商未完全响应招标要求,采购人有权视为废标。
10.2 先款后货方式
************银行保函额度的预付款,每批次到货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10.3 先货后款方式
双方于每月约定结算周期内(暂定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对验收合格的柴油,及时办理对账结算,当月25日前由中标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财务挂账后,次月支付挂账金额的70%-90%,剩余27%-7%货款转入下一结算周期支付(即:剩余27%-7%货款在下一结算周期全额支付),留3%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质保期6个月期满后15日内付清。
10.4 支付方式
******银行承兑 ?建信融通 ?电建融信 ?中企云链等三个月以内的金融链票据方式进行支付,贴息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持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等合法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健康证书。产品须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1份采购规格的产品的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出具针对本询比采购项目的生产制造企业的授权书。
3、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3%)。
4、供应商应具有柴油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22-至今)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2024)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经营许可及相关证书:
8.1《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等合法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健康证书等。
8.2危化品运输车辆司机、押运员的危险品从业资格证,司机且应满足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取得危险品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及以上。
9、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10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连”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8;方式2)请登陆******/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
3、******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
采 购 人:******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有限公司第二分局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北环大道7043号青海大厦7楼712室
邮 编:072700
联 系 人:蒋先生、张先生/ 罗德全、张阳春
电 话:****** ****** ****** ******
电 话: ****** ******
电子邮箱: ******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
1、******办公室(0312-******)提出投诉;
2、******办公室(******)提出投诉;
3、******办公室(0312-******-8032)提出投诉。
2025年0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