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小金川河宅垄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3)业绩要求,原为“已完成类似项目是指本次招标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的口项目建议书、口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 ?施工图设计 阶段的勘察”,现更改为“已完成类似项目是指本次招标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的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 □施工图设计 阶段的勘察”。
2、请潜在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阿坝州)系统中重新下载补遗后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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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