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有限公司华宏云院项目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高新区科园大道东侧、科德路北侧。
二、调整理由
******居住体验结合现场施工情况,对5#、6#、7#住宅户型进行优化提升调整,16#商业北侧门取消,地下室优化,立面根据户型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三、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调整
1.根据户型调整,更新 5#、6#、7#建筑轮廓。
2.更新地下室轮廓线。
3.******消防疏散需要,增加非机动车疏散楼梯。
4.在北侧 5#、6#直接增设小区人行疏散通道。
(二)建筑平面调整
1.5#-7#调整
(1)一层,5#、6#地下室出地面风井调整;门厅大小及位置调整。7#门厅大小及位置调整。
(2)标准层南户:厨房与客卫调换位置,取消原厨房边上设备板。阳台宽度由3550mm调整为2800mm,阳台侧边增设设备板,面积为1.62㎡。原安全房间卧室和次卧室调整为会客厅;餐客厅外墙增设落地飘窗。空中花园宽度轮廓调整,调整后满足30%套型面积。奇数层、偶数层按相同原则修改。
(3)屋面层,根据标准层平面调整修改屋面层。
(4)根据结构深化,更新结构柱位。
2.16#调整
(1)一层,商业南侧大门、物业用房及门厅南侧大门的尺寸、位置调整。
(2)取消商业北侧大门,物业用房及门厅北侧大门的尺寸调整。
(3)物业用房及门厅调整为物业管理用房。
3.地下室调整:
根据地下室深化设计及人防设计条件要求,调整地下室轮廓线,非机动车库增加疏散楼梯间。调整后地库建筑面积由 32692.00㎡调整为32726.24㎡,其中计容面积85.65㎡不变,不计容面积由32606.35㎡调整为32640.59㎡。机动车停车位数不变,为782个;非机动车位不变,为663个。调整后停车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45608.04㎡调整为145749.31㎡,增加141.27㎡;其中,计容面积不变,为95929.74㎡;不计容面积由49816.90㎡调整为49958.17㎡,增加141.27㎡。
(三)立面调整
1.5#、6#、7#住宅立面根据户型调整进行调整。
2.16#取消商业北侧大门。
此次调整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不变,公共配套用房面积满足规划要求,单体方案均已严格按照《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关于优化规划管控要求促进住宅品质提升的若干措施》等政策、规范文件进行复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四、公示地点
******资源局公告栏(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二)******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示栏(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
(三)南宁高新区科园大道东侧、科德路北侧项目现场。
******资源局网站(******)。
(五)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资源局官方帐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5月6日至5月14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高新区滨河路火炬大厦17楼1707室,邮编:5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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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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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示牌.pdf
7#公示牌.pdf
公示牌-16#和效果图.pdf
公示牌-总平和地下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