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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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吕公东路中段(7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生产供热锅炉技改项目 | 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工业园振兴路北路9号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工业园振兴路北路9号,新建一台10t/h超低氮燃气蒸汽锅炉,并将现有的2台4t/h燃气锅炉调整为备用锅炉,现有的1台2t/h燃气锅炉拆除。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0%。 | 1、废气:本项目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器,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鄠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室内隔声。 4、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进行更换和回收。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