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等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科学规范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根据有关规定,我厅决定面向全省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省级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申请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范围
贵州省内从事耕地保护相关工作且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能够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二)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土壤学、土壤化学、植物营养学、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水利工程、地理信息科学、环境工程等)且在该专业领域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健康状况良好,熟悉并能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能认真履行现场踏勘、评审、咨询、验收等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资深、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无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为省级层面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二)承担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抽验中的现场踏勘、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报告编制等工作。
(三)参与全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
(四)承担全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其他相关技术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专家库按照“个人申请、动态管理”原则建设管理。
(一)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专家均可报名申请加入专家库,并如实填写《贵州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省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和专家承诺书(附件2);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业绩材料等(复印件),于7月30日前连同申请表(纸质版)邮寄或送至省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保护与农垦处西楼607办公室,同时将扫描版一并发送邮箱gzgdzlbh@126.com。
(二)专家填写申请表后须对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职专家需征求所在单位同意。
(三)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审定,入库专家名单将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
(四)省农业农村厅对贵州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省级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更新省级专家库。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 张子鑫 ?0851-******
附件:1.贵州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省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
2.省级专家承诺书
附件1-贵州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省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wps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