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用品供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H******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189.10元
成交统一百分比:95%
******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2号普润电商博览城三期1栋2-2号
成交明细: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用品供应采购项目
(一)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在365日内按需供货。
(二)交货地点及标准和方法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标准和方法:成交供应商负责按需求计划及时配送货物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一般配送周期不超过7天,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3.技术参数要求中需要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须在交货时一并移交给采购人审核确认。
(三)付款方式: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批次据实支付服务费,供应商应提供等额且有效的发票。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价款形式为百分比(%),供应商应通过综合测算报统一百分比,各产品结算单价=单价限价×供应商报价百分比。例如:供应商统一百分比为80%,其中“2%戊二醛浓度测试卡”成交单价为:103×80%=82.40元(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在交货期限内,如供应商所供产品存在有效期超期情形,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更换,采购人不另外支付费用。
2.供应商需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标准。
3.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如不能电话指导解决问题的,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协助采购人解决问题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七)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违约责任: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应至少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一的违约金。
2.供应商违约责任
(1)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招标响应要求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至少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人,否则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
(2)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不及时且未与招标方协商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至少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时间超过14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最低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及其利息。
******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至少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3.具体违约赔偿金额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八)争议解决方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