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采购项目: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封包理疗电极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有限公司
五、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岳府街38号1栋1单元13层1306号
六、采购金额:131,220.00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临床治疗需求,需采购封包理疗电极(品牌:澳思澈,型号:ASC-FB-A)用于配套定向药透仪(威诺敦WND-ZZ-2TD)使用。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1. 功能需求:电极需支持远红外热敷(40-60℃可调)、磁场输出及穴位刺激功能,适配定向药透仪的电致孔和离子导入技术。能结合我院相应药包支持多种病症治疗,实现分症治疗。
2. 技术兼容性:电极必须与我院现有威诺敦WND-ZZ-2TD定向药透仪完全匹配,确保电信号传输稳定性及温度控制精度。
******有限公司生产的ASC-FB-A型封包理疗电极符合以上全部要求:
******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证明,对向药透仪【规格型号:WND-ZZ-2TD,注册证号:桂械注准 ******176】与封包理疗电极【规格型号:ASC-FB-A,备案号:桂桂械备 ******】进行技术整合,联合开发新型透药治疗系统,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与临床应用价值。电极与威诺敦定向药透仪采用联合设计,其热导率及电磁兼容性经原厂测试认证,电极需通过主机软件调控,非原厂认可电极可能导致治疗参数失效(如温度调节偏差较大等)。
2. 疗效风险控制:非原厂测试认证电极可能导致药物渗透效率大幅下降。
3. 与我院现有威诺敦定向药透仪完全匹配,协同工作,避免兼容性问题导致的设备维修或医疗纠纷成本。
******有限公司针对自贡地区的唯一授权经销商。
综上所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意见,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自贡市贡井区贡舒路666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